摘 要:时至今日,班级授课制依然是课堂组织的主要形式,但其内在弊端日益暴露,如强调统一化,齐步走等,难以满足各个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本文通过探讨分层教学模式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为解决学生层次差异的问题提出思路,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对语文学习的需要,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分层教学;课堂教学效率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明确语文教师自身教的分层 (一)高中语文课需要教什么 语文学科体系十分复杂,在一堂语文课上不可能什么都面面俱到。如果说初中以前所学习的语文侧重于世俗的表达应用,高中的语文就更倾向于滋养生命。朱永新教授于2007年提出:“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1]。中国古代有一句名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及,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仅仅有现成的鱼,很快就会被吃光的,只有自己真正掌握了捕鱼的技术,才可能有吃不完的鱼。面对学生的教育,也是同样的道理。教师不可能永远都在学生的身边教知识,尤其到了高中阶段每周只有四节语文课,在短短的时间内要完成大量的教学任务,老师更不可能每个知识点都进行详细的讲述。可见,在有限的时间中确定“教什么”,这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学生并不是空着脑袋进入课堂的,特别是到了高中阶段,经历了小学、初中的课堂学习,他们有着十分丰富的课余生活,学生积累许多自己的个人独特经验。无论是现代文阅读,还是文言文阅读,学生都能自己独立完成一部分学习任务。当学生自己通过自学就能弄懂,如果老师还要讲就显得多余的,会浪费课堂上的宝贵时间。教师应该像牧羊人,只需要把羊群带入青草茂盛的地方,而不是代替羊吃草。 (二)语文教师怎么教高中语文 语文课堂中教师的角色定位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集中体现在如何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换句话说也就是处理“怎么教”的问题。西方学者对教师“怎么教”有相应的阐述[2]:教师要告诉学生课时目标,一个具体清晰的目标能给学生指明学习的方向;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先行组织者,帮助学生利用先前学过的材料来解释、融合和联系当前学习任务中的材料;检查与学习任务相关的先前学习内容,弄清学生是否把以前的知识都已经内化了,如果还没有,确定哪些需要重新讲授;教师要用举例、图解和示范等方法来解释和澄清所学的内容,这主要是面对一些比较难以理解的学习材料;教师要在每一节课结束时进行回顾和总结,帮助学生将一节课的内容消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知识。 二、分层教学模式中教师的教学流程 (一)激发动机、确定目标 动机是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对一个人十分重要,掌握了动机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就可以掌握人们行为的规律,提高活动效率,使人们成为自己行为的主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积极学习动机能启动学生学习的内在需要,让学生将外在的学习内容转化为内在的知识经验[3]。由于学生个体间存在差异的,导致动机也存在层次差异。高中语文教师通过唤醒学生的内在动机,提高学生的自我效能感。 (二)走访观察、分层指导 在分层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深入到学生中间,走访观察学生的学习活动质疑“自学、小组合作”是否落实。教师在走访观察的过程中随时提问学生,组织调控课堂的进程,检查学生是否能根据文本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语文教师再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分层指导。 (三)诊断补偿、引导探索 整个课堂中的师生交往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关系,语文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达成目标的情况。如果发现高中生在语文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学习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与既定的目标有偏离,那么语文教师就必须及时作出诊断,引导学生朝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在小组讨论进行的过程中,教师该如何来监控,判断学生的小组讨论是否行之有效,处于哪个层次水平。 (四)分层辅导、回授调节 学生个体有差异,学生群体之间也有层次差异。学生自主分层作业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产生的这些困难有些能通过小组讨论自行解决,但是也有些问题属于全班同学的“共性”。教师可以不遗余力地讲,精致入微地讲。例如教师可以针对学生写作的层次水平,对不同学生进行分层辅导和回授。 (五)分层考查、整合评价 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即“客体”)满足社会和个人(即“主体”)需要的程度做出判断的活动,它包括对教育活动现实和潜在的价值所做出的判断。以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和教育测量学、管理学、统计学对教育活动的准备、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判断[4]。教师要将其进行分层考查,将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行为综合起来看,对其整合评价。 总之,教师教的活动自始自终都是为学生“学”而服务的,教师预设的教学设计和各种课堂教学构想都是为了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促进学生的学习。任何教学效果的产生都必然要通过经验与意义的内化,而教学的运动过程一开始就是在“由教而学”—“少教而学”— “不教之学”这样的自我否定方向迈进的。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都要展示出各自的自觉能动性,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自己只能帮助学习学生而不能代替学生学习[5]。教师的导入、组织与实施学习的内容、调控与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都是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发展学生的自我意识。因此,语文教师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应注意激发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自我实践意识和能力,对学生进行分层指导和教学。 参考文献: [1] [2](美)加里·D.鲍里奇,易东平(译).有效教学方法[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9. [3]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25. [4]裴娣娜.教学论[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07:291. [5](苏)斯卡特金,赵维贤,丁酉成(译).中学教学论——当代教学论的几个问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157-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