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哈尔滨 150018 摘要:“海东盛国”本来是史籍中对渤海国的称呼,但元代修撰的《辽史》却将之改为“辽东盛国”,这主要是由于“海东”作为地理名词的内涵,随着时代的不同发生了变化。这一字之差体现出从隋唐到宋元时期中原王朝对东北地区地理观的变化。 关键词:海东;海东盛国;辽东盛国;地理观念 “海东盛国”是史籍中对渤海国的美称,始见于《新唐书·渤海传》:“彝震死,弟虔晃立。死,玄锡立。初,其王数遣王子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至是遂为海东盛国,地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此后,宋代的《玉海》、《文献通考》等典籍中关于渤海国的内容,都引用了《新唐书·渤海传》中的这条记载。然而,到了元代,这一条唐宋典籍沿袭不改的记载却被改头换面,出现在了《辽史·地理志》中:“至彝震,僭号改元,拟建宫阙,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为辽东盛国”。很显然,《辽史》中的这段记载取材于《新唐书》等文献,又在原有记载的基础上进行了改编,如称大彝震统治时期渤海国才“僭号改元”,对此事清代的《满洲源流考》已提出质疑:“按《辽史》所称,凡渤海拓地改元及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之建,皆自国王大彝震始。据《唐书》及《通考》,国王大祚荣已谥高王,祚荣子武艺已改元仁安,武艺子钦茂已徙上京,又徙东京。自大祚荣以后,无不称号改元者。《辽史》所云,未得其实。” 此外,虽然有学者对上述《辽史·地理志》记载中“辽东盛国”得名时间一事也有不同看法,认为其关于“辽东盛国”始于大彝震统治时期的记载不可靠,应以《新唐书·渤海传》的记载为准;但无一例外地都认为,《辽史·地理志》中的“辽东盛国”即是《新唐书·渤海传》中的“海东盛国”,二者意思相同。不过,对于这两处记载中出现的“海东”与“辽东”不同问题,似乎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 至今未见相关的讨论与研究成果,为此,笔者不揣浅陋,就此问题提出一点看法,以就教于学界专家。 一、 “海东”是见于汉唐史籍中的一个地理名词,其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发生变化。概括而言,其具体地理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指称辽东地区与朝鲜半岛。《三国志·明帝纪》载:“司马宣王围公孙渊于襄平,大破之,传渊首于京都,海东诸郡平”。另据《三国志·公孙渊传》记载:“(魏明帝景初二年八月)壬午,(公孙) 渊众溃,……斩渊父子。城破,……辽东、带方、乐浪、玄菟悉平。”, 因此,上面提到的“海东”和“海东诸郡”其实就是指辽东、带方、乐浪、玄菟四郡而言,其地理范围包括辽东地区和朝鲜半岛北部。 南北朝时期,随着朝鲜半岛进入“三国时代”,辽东地区也被日益强大起来的高句丽政权所吞并。因而,此后的文献典籍就将高句丽、新罗和百济称为“海东”,于是我们在隋唐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就看到了如下这样的记载,如《通典》:“高宗平高丽、百济, 得海东数千余里”;《旧唐书·新罗传》载:“海东三国旧结怨隙, 递相攻伐”,又同书《百济传》亦载:“至如海东三国,开基自久,并列疆界,地实犬牙。近代已來,遂构嫌隙,战争交起,略无宁岁。”, 等等。这些唐代史籍中的记载无一例外都将高句丽、新罗、百济统称为“海东”或“海东三国”等。 (2)指称渤海国。随着高句丽政权的覆灭,其统治区域的大部分都被新罗和渤海国所继承,“高宗平高丽、百济,得海东数千余里,旋为新罗、靺鞨所侵,失之。”其中所说的“靺鞨”即指渤海国而言。因此,“海东”这一地理称谓也就顺利成章的为渤海和新罗政权所继承,这也就是《新唐书·渤海传》中所说“海东盛国”的来历。据《册府元龟》记载:“渤海王子大昭顺贡海东物产”也把渤海国进贡的物产称为“海东物产”。这是称渤海国为“海东”的又一个例子。另据张籍《赠海东僧》:“别家行万里,自说过扶余,学得中州语,能为外国书”诗题中的这位“海东僧”究竟来自何处?从诗中的“自说过扶余”一句可以推测,其很有可能就是来自渤海国的僧人,因为“扶余”本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个民族政权,而其统治区域在渤海国建立以后也成为渤海疆域的一部分, 即“扶余府”。关于这首诗以及“海东僧”与渤海国的关系,已有学者研究,此不赘述。 此外,从唐朝册封大祚荣“渤海郡王”一事也可推测出唐人观念中渤海政权与“海东”的密切关系。关于渤海国得名由来,我认为与大祚荣政权所处地理位置有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唐朝对其他外族政权的册封中看出端倪,《旧唐书·吐蕃传》载:“高宗嗣位,授弄赞为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赐物二千段。”又同书《吐谷浑传》载:“贞元十四年十二月,以朔方节度副使、左金吾卫大将军同正慕容复为袭长乐州都督、青海国王、乌地也拔勒豆可汗”由这些记载可见,唐朝曾册封吐蕃赞普为西海郡王,册封吐谷浑渠帅为青海(国)王,所谓“西海”即是“青海”,指今青海湖而言。唐朝之所以会册封这些外族政权首领为西海郡王或青海国王,是因为这些民族政权的统治区域或世居地恰位于“西海”,及青海湖附近及以西地区,唐朝于是就其地名称而册封之。据此推断,唐朝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也应该是因为大祚荣政权的统治区域及其主体民族粟末靺鞨人的世居地位于渤海以东,所以因其地册封其名号。这也说明在唐人观念中,渤海国位于“海东”,故称之为“海东盛国”也就理所当然了。 (3)指称日本国。除了上述两种地理含义以外,其他一些史料记载还使用“海东”一词来指称日本国。如《唐六典》就记载说:“远夷则控海东新罗、日本之贡献焉”可见在唐代官方文献中,有时把日本国也算作“海东”诸国的地理范围之内。并且,在唐人的文学作品中也可以反映出这一点。比如李肇《唐国史补》说:“佛法自西土,故海东未之有也。天宝末,扬州僧鉴真始往倭国大演释教” 这里提到了鉴真东渡日本,因此其中的“海东”只能是指日本国而言。又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诗序也说:“海东国日本为大。” 也把日本国说成是“海东国”。这些诗文记载都表明,在唐代,“海东”的地理含义有时也指日本国而言。 总之,史籍记载中“海东”的地理含义比较复杂,既指辽东地区和朝鲜半岛,同时又被用作对渤海以东的各民族政权的泛称。 二、“海东”的地理含义,至宋代又开始有了新的变化 随着渤海国被契丹所灭,原渤海统治区域逐渐为辽所继承, 而朝鲜半岛上的新罗也被王氏高丽政权所推翻。由于辽的统治中心区在今内蒙地区(即上京道、中京道)而不在“海东”,因此,“海东”这一名称就被朝鲜半岛上的高丽政权所继承,乃至成为其专称,而不再用于称呼辽东地区或渤海以东地区的泛称。比如《十国春秋》记载:“中朝教藏,残阙殆尽,今惟海东高丽,阐教方盛”这里就用“海东”一词来指称五代十国及北宋时期统一朝鲜半岛的高丽政权(即指“王氏高丽”);又《宣和奉使高丽图经》记载:“高丽虽在海东,闻自清凉法眼一枝东渡之后,僧徒颇知性理”,这里说的“海东”也是指高丽政权而言。并且,高丽政权自身也认可“海东”这一名称,并将之视为一种美称,比如《宋史》就记载说:“高得相《海东三国通历》十二卷”、“(高丽)崇宁后,始学鼓铸,有海东通宝、重宝、三韩通宝三种钱,然其俗不便也”。高得相为高丽国人,其所撰述的史书已经将高句丽、百济、新罗等政权为“海东三国”;而高丽自铸的铜钱也冠以“海东通宝”、“海东重宝”的名称。可见,北宋以后,“海东之国”已经成为朝鲜半岛上高丽政权的自称了。换言之,“海东”在五代十国时期以后,主要指称高丽政权。 据此,我们就不难理解《辽史》中将渤海国称为“辽东盛国” 而不是“海东盛国”的原因了。这主要是因为《辽史·地理志》是在谈到东京道东京辽阳府(即今辽宁辽阳)的沿革时,涉及到了渤海国和“辽东盛国”一词,所以其所论述的地理范围是以辽东地区为主的;元代《辽史》的编纂者们,继承了北宋以来对“海东”地理范围的观念,认为“海东”主要是对高丽的称呼,而当他们看到《新唐书》等史籍中关于称渤海国为“海东盛国”的记载时,认为这是不正确或难以理解的,因为其时“海东”只能是指高丽而言,与渤海国,特别是辽东地区,并无多大关联。因此,他们凭当时的认识,对史籍中相沿不改的“海东盛国”一词做出了改动,使其符合宋元人的地理观念。 综上所述,从“海东盛国”到“辽东盛国”的转变,正是从隋唐到宋元时期,人们的地理观念,特别是对指称东北地区的地理概念发生演变的一种反映。 参考文献: [1] 《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传》,中华书局,1975 年,第 6182 页。 [2] 参见王应麟:《玉海》卷一五三《朝贡类》,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7 年;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六《四裔考三·渤海》,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 年。 [3] 刘晓东:《“海东盛国”始称年代考辨》,《北方文物》,1987 年第3 期,第87-88 页。学界关于“海东盛国”的始称年代的研究,参见金毓黻: 《渤海国志长编》卷三《世纪》,《渤海国志三种》,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年;津田左右吉著、陈清泉译:《渤海史考》,商务印书馆,1940 年;佟柱臣:《< 渤海记> 作者张建章< 墓志> 考》,《黑龙江文物丛刊》创刊号; 金香:《渤海是何时成为“海东盛国”的?》,《社会科学战线》,1988 年第2 期,第99 页;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渤海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年,第163-168 页。 [4] 《三国志》卷三《魏书 •明帝纪》,中华书局,1971 年,第 113 页。 [5] 《三国志》卷八《魏书 •公孙渊传》,第 254 页。 [6] 杜佑:《通典》卷一七二《州郡二》,中华书局,1988 年,第4478 页。 [7] 《旧唐书》卷一九九上《新罗传》,中华书局,1975 年,第 5335 页。 [8] 《旧唐书》卷一九九上《百济传》,第 5330 页。 [9] 杜佑:《通典》卷一七二《州郡二》,第4478 页。 [10] 《册府元龟》卷九七二《外臣部·朝贡五》,第 11420 页。 [11] 张籍:《赠海东僧》,《全唐诗》卷三八四,中华书局,1999 年,第4330 页。 [12] 见王孝华:《张籍< 赠海东僧> 考释——渤海史料钩沉之一》,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 年第6 期,第76-81 页。 [13] 《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 5222 页。 [14] 《旧唐书》卷一九八《吐谷浑传》,第 5301 页。 [15]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中华书局,1992 年,第 66 页。 [16] 李肇:《唐国史补》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 年,第23 页。 [17] 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王右丞集笺注》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61 年,第219 页。 [18] 吴任臣:《十国春秋》卷八九《吴越十三·僧羲寂传》,中华书局, 1983 年,第1286 页。 (作者简介:胡梧挺(1981-),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隋唐史、渤海国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