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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小剧场文化发展现状与面临问题若干

作者:邢雅萍 日期:2015-11-28 13:12 来源:未知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社会生活形式越来越丰富,话剧也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之中,新时代的小剧场话剧在中国的戏剧舞台上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在中国戏剧舞台上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深受中国观众的喜爱。它是一种戏剧精神:一种坚持探索和不断创新的戏剧精神,也是一种较强的先锋性的艺术风格。
1 中国小剧场话剧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1.1 发展现状
现代意义上的小剧场发源于欧洲,正如话剧是由西方传到中国一样,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小剧场艺术也是从西方滥觞的。严格意义上我国小剧场话剧只有30年左右的历史。小剧场的戏剧观念从创作、导演、舞美到表演方式都与传统的舞台表演艺术不同。它更强调题材的现实性、真实性,在演出场所上尽量打破传统戏剧的假定性;演员与观众直面交流的戏剧表现形式,有着强烈的魅力;对于创演者来说,直面并获得观众的反映是他们最想或永远追求的效果;而观众直接参与事件的发展过程,缩短了演员与观众的距离,使得观众有着强烈而真实的感受,使其参与剧情的进行,因此创作上的美学价值规律和观念都与传统剧目有着很大的差异。
1.2 发展特点
从现状来说,中国小剧场话剧发展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
⑴中国小剧场过往的历史发展比较坎坷,传统的有中国特色的剧场艺术正处在总结和形成的初期,人们对剧场艺术还尚未有成熟的经验,剧人们也尚未探寻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台演出规律。小剧场这种新型的舞台表演方式的出现或盛行,人们还一时不能习惯。
⑵20世纪末期,中国的小剧场艺术呈现了两种趋势:一、国有体制内大剧院剧目分流。经典的外国剧目在传统市场收益不大,于是转向小剧场的环境中上演,比如国家大剧院的战争系列《死无葬身之地》、《纪念碑》等。二、民营剧团的戏剧实践探索。迫近现实和时尚元素表演方式,吸引了一大批城市白领。虽然处于初级阶段,他们的制作和演出的品质并不高,但是他们的现实性、迫切性和时尚元素却超越了传统舞台艺术小型化的演出。以他们的快速节奏不断结合现实社会,反映现实生活,使得其收获了惊喜。第一种倾向,对中国传统的舞台艺术与小剧场艺术之间的异同,还缺乏准确的认知。而小剧场吸取了相声、曲艺戏曲等表演的方式,这种与观众的直面交流获得了较好的演出效果;第二种形式渐渐地形成了小剧场文化的主流,这种戏剧也形成了固定的消费群体,毫无疑问,这种也许出于无奈和被迫的探索,却丰富了舞台艺术的多样性。由此,也可以预见,正统的舞台戏剧的表演与小剧场更多随意性的表演,总会找到一种比较合适的契合点,这当然也是小剧场艺术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⑶目前小剧场艺术还只停留在部分大中城市中,随着城市化进程,大中小城市势必会增加。并且,城市边缘广大的城乡改造后的新兴城乡都是小剧场话剧艺术的根据地开垦地,都会扩大小剧场话剧艺术的市场以及观众群。比如,宁夏自治区话剧大篷车的经验[1],告诉我们,既然正规的舞台艺术可以下乡,那么这种话剧艺术的轻骑兵必然也会有它广袤的天地。
⑷必须承认,中国小剧场的产生发展与国外不同,它既要承担先锋、实验、叛逆的责任,又要成为大剧场的补充,这也正是中国话剧的状况。
2 中国小剧场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小剧场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制约
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模式中,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并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参与者包括政府、法院、文化企业、行业者协会、从业者协会和消费者,但政府的产业发展政策在里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当说也是在朝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制定者包括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中共中央及其有关部门。政府和中央的有关部门包括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产业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中国与美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有关法律较少,而法规和政令(包括中共中央决议)较多。最后,中国文化产业政策虽多,但不完善、不协调等问题比较突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许多促进和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几乎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和措施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制定中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文化产业政策缺失比较严重
1)缺少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政策。尽管我国早在几年前就开始起草《文化产业促进法》,但迟迟未出台。这部难产的法律,最初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到至今仍未进入到立法程序中,具体实施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这也充分的表现我国要制定统一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上位法的缺失,从基本上影响了立法的实现;另外,思想认识上也不统一,在法律健全的过程中,究竟通过修改完善现行法律还是重新开展制定新的法律的决策认识不足,在具体制定上是选择单一性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还是选择分门类的部门产业促进法无法统一;管理体制的情况也出现了不同认识。除此以外还面临着很多棘手的实现困难,如文化产业概念如何界定、行业门类如何确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性质、文化产业促进法的核心问题和重要问题、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等,这都有待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来一步步解决。
2)缺少新的文化产业政策。随着科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新出现的数字出版现象,我国并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导致我国管理混乱、版权保护弱的现象。目前我国还没有数字出版政策规定的出台,不像美国光2005 年就制定了 40 多个关于网络的法规,通过这些法规有力地推动了网络出版的发展。而关于最新的电影、出版、广播、新闻、电视、演出、图书馆、电信网络等方面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一点也与美国不同。美国文化产业各领域都有专门的法规,而且非常细,非常好地推动了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3)已有政策严重滞后。我国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广告法》等,但这些法律的规定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出现了严重的滞后现象。
(2)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过小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对国内文化产业的保护力度不够。一是进口的限制力度太小,二是对外投资的限制太多,导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对国外文化产品进入国内限制不大,而对于国内文化企业进入国外市场缺乏有利的支持和保护。
(3) 文化产业政策缺乏稳定性
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存在着朝令夕改的现象,建立的文化政策一改再改,给人造成变数太大的感觉。这一方面是因为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国内外局势变化快,以前制定的政策可能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现状。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者们不能很好地掌握“变”的度,导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缺乏稳定性,不能很好地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 文化产业政策重点不突出
我国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区分不是很明确,甚至在理论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认识,因此文化产业重点不突出,往往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地方的文化产业政策也体现不出地域特征,没有体现出本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5) 各部门政策缺乏协调性
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的特点。从横向上看,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等单位都有管辖权;从纵向上看,中央、省、市、县等四级都有管辖权。但是它们或者互不相属,或者各自为政,往往缺乏协调性,导致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难以统一。
(6) 有些政策可操作性差
我国有些文化产业政策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曾经出现过很多文化产业政策,但是由于缺乏配套措施,没有实施细则,形同虚设。为了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实施效果,有必要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2.2 小剧场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和规模制约
同欧美企业皆有业内主导企业和垄断企业不同,国内小剧场企业同质化严重,缺少领军企业,缺乏创新,规模、价格类似,深层背景体现出对于观众的吸引力程度近似,剧目相似度较高。
近年来,很多剧目在剧本设计、舞台美术、音乐制作、表演风格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在尊重艺术规律的前提下,不同艺术间的借鉴与艺术流派间的吸纳,赋予了艺术更多的神韵。在北京,近年来小剧场的发展也堪称繁荣,甚至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投资热潮[3]。但在市场运作上,在产供销各方的全面设计与规划上,只有少数院团的领导者(或经营者),凭借个人的才智和人脉,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但即使如此,对成功者的经验也缺少系统、认真的研究与总结。许多院团虽然已经实现了“强强联合”,铺下了发展产业的平台,但组成平台的各个单元,原有的院团,还没有捏成一个有力的拳头,还不能迅速地抢占文化产业市场,从整个文化市场的蛋糕中分得自己的一块。
长期以来,一些作品因为追求评奖的功利动机而一味迎合专家,虽获不少大奖却未得到观众的掌声。小剧场舞台艺术是一门需要不断创新的综合艺术,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各种有益的艺术探索和实践空前活跃,高新技术广泛联姻艺术创作,极大开拓了表现空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相当程度上形成了政府为投资主体、领导是主要观众、获奖为主要目的模式。而这一模式对于产业发展是有负面作用的。
2.3 小剧场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问题
任何事物发展起初终究或多或少有其利弊因素,小剧场产业也不例外。它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市场的酝酿、市场的形成、市场的模式以及运营机制。光靠燃烧热情是撑不起小剧场产业的,必须找到良性循环的方法。
(1)文化广博的中国,给小剧场剧目演出模式提出了挑战。中国地域广袤,文化差异很大,中国小剧场文化模式从演出内容上就不能笼统按照西方复制剧目模式进行推广传播。这样制约了演出剧目的人力、物力以及资金成本。南北西东文化价值观欣赏观审美情趣差异明显,戏剧内容和舞形式各地百花纷呈,这对于市场是有益的,但从产业模式来说,确实是小剧场运营者们最具有挑战性的一点。按照一个产业的模式去运作的时候,才能真正找到发展的出路。要经历市场的考验,适者理应生存。
(2)新媒体的发达,给小剧场文化带来的冲击。电视、电影和互联网的飞速发达,使人们对新鲜事物的接收已经是垂手可得的了。互联网可以将声像传播到千家万户、世界各地,电视私密的观赏空间,影视大气的音效画面,都将挤占舞台市场、小剧场空间以及话剧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小剧场话剧要正视这现实,回归小剧场话剧的艺术形态,走到群众中,以不同的作品来吸引不同层面的消费者,要以自己的内容和形式区抢占市场,酝酿市场,经营市场。
(3)小规模的场地,给小剧场的运营收益带来负担。小剧场的场地一般都在200到500座左右,甚至有些作坊式小剧场只有几十个人。虽然小剧场的投入很小,但是与其成比的收益制约了它的运营规模。小剧场话剧市场票价一般在20元到380元不等,加上每场上座率,一般一部戏正常要演出百场左右才能有较好的收益。但这对于零散的戏剧小作坊的制作人来说,实在是一件负担较为重的事情,很多人抱有一腔热情,最后也是望而生畏。我国小剧场话剧所体现出来的“先锋性”、 “实验性”和“现代性”大多是积极思考关乎人和人生的现实问题,现当代还有很多反映新青年忧患意识的作品。从林兆华导演的《绝对信号》都可以看出这种鲜明的思想创作倾向。这对于当下青年以及白领人士来说,也是吸引他们消费和欣赏的一点。小场地如何有良好的收益,这对于当下中国小剧场是要急于探讨的模式问题。
3 结语
中国小剧场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了政策、体制、规模和市场方面等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虽然制约了小剧场戏剧文化产业的发展,但笔者相信中国的小剧场文化一定会走出一条属于它们自己的具有独特魅力的辉煌之路。根据具体研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①因为小剧场能深刻地反映出现代社会存在的许多普遍现象,能将政治、民族和个人参入其中,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因此,对于小剧场的表演,其表演的剧目最好能从生活中就地取材,这样更具有信服力,其演出的形式最好各具特色,演出的内容最好能贴近人们的心灵,让观众都能产生共鸣;②应该继续发扬小剧场话剧的先锋性的艺术风格;③应该继续发扬其坚持探索和实验创新的戏剧精神,不断丰富其的表演风格,以满足观众的多元性的需求。只有这样我国的小剧场话剧文化才能迎来光明的未来,才能为我国的戏剧文化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志洪.让”大篷车精神”永远扎根在宁夏山川[J].共产党人 ,2007(14):48-53
[2]牛春梅.小剧场:在扩张中把根留住[J].北京日报,2011(11):101-105 
[3]郭莉.审视小剧场投资热[J].投资北京 ,2009(6):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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