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民唐先生向经视大调查爆料,在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环保学院附近的一个夜市规范点,每到晚上七八点,就会出现一对穿着随意的夫妻向夜市摊主们收取费用,一天15元,一个月280元到400不等。 该女子在向摊主们收取费用后,并没有向摊主提供任何票据和凭证,这样的收费形式让摊主既无奈又不解。这名女子究竟是谁?如果是管理人员为何穿着如此随意,既没有工作证也没有任何批文。如果不是收费处管理人员,为何摊贩们都把钱交给这个陌生女子呢?她又为何可以堂而皇之地向每个摊贩伸手呢? 原来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已经将这个夜市规范点的管理外包给了一家所谓的“井奎路社区环保夜市管理机构”,这名女子就是这个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具体怎么收费,是否应该开具收据和发票,街道竟然也说不清楚。 夜市属于公共领域,它的所有权和主管部门是政府机构,政府对夜市具有规划、审核、批准、管理、监督的权力,虽然你可以把经营管理权承租给公司,但这个公司的所有行为也就代表了你政府机构的形象,他们的一切所作所为,在老百姓看来就是政府做的事。如果这个公司的人穿着睡衣,不打收据,没有统 一收费标准,就随意去收钱,这和抢钱有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