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职场真的不好混,准时下班被说不思进取,加班加点竟然要被解雇。柯桥的张某2012年与当地的一家化纤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去年的9月的两个星期天,虽然是公司规定的休息天,但张某却自行前往公司加班,原以为公司会对他积极的工作态度倍加赞赏,为了获得相应的回报,他向领导申请发放加班费,没想到,加班费没有要到,公司却声称张某私自加班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出勤,还被要求写检讨书,张某拒绝写检讨书后又被公司以此为由解聘。张某后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一审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8.7万元,连同尚未付清的工资,一共需支付张某11万元。 小编对这个任性公司的行为也是深恶痛绝,不过没想到能有这么多赔偿呢,所以说当自己受到无理的不平等的待遇时,应该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绝不低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