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作者多丽丝?莱辛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她的这部《野草在歌唱》是第一部小说,以殖民主义为主题,书在当年非常有争议,甚至一段时间作为津巴布韦的禁书,因为它间接的唤醒了黑人民族独立意识。
在读完整本书的时候,压抑的情绪铺面而来,粗略回忆一下会觉得玛丽这个人从头到脚都是悲剧的,但是细致划分的话会发现 30 岁是玛丽的一个人生分割线。直到 30 岁之前,她都过得不错,玛丽的父母是英国人却在黑人的土地上谋生,那个时候黑人不能看白人主人的脸,经常做活被鞭打,黑人吃的饭和白人是不一样的,玛丽在那种处境中生活尽管童年贫穷而寒酸但也应该是顺心的。而且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在 20 岁时已经在某个公司做到不错的职位,能够租得起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小公寓,到了30 岁,她已经发展到有自己的独自办公桌,有自己的小汽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每周总有很多聚会,觉得尽管没有婚姻,但还是很幸福的,童年时期的不幸,父母生活的嘈杂,似乎都离她远去了。
但是事情却在 30 岁这个分水岭的某一天发生了变化,她忽然听到朋友们在客厅讨论她不结婚的羞耻,说她的发带是多么的丑陋多么的不符合年龄,男生说她可能没有吸引力,女生说她可能有什么毛病,甚至担心她勾搭自己的丈夫,要对她多加防备了。
玛丽在当时真的伤心欲绝,一方面是被自以为坚定的友情伤得体无完肤,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现在不结婚简直就是一件极其不道德的事情。我觉得玛丽这个时候的感觉很多女生都有体会吧,谁没有被朋友在背后议论过?只是有人发现了,有人没有察觉。
到了三十岁之后,她学会了思考。这种改变来源于大家对于她的种种议论和猜测。她是对男人那样的惧怕,甚至在与男性朋友相处的过程中,对方想要亲她,她都觉得恶心的跑开了,可是,她却抵不住流言的力量。试想一个女生为自己打造的一个美好世界顷刻间瓦解了,2、30 年树立起来的自信瞬间破灭,这是一种怎样的恐慌和无助,多么的可怕。所以她甚至没有一点常识或者给予自己多一些时间去遇到一位适合自己的结婚对象,就辞去了公司,退掉了公寓,想要摆脱那些议论,和农场主迪克结了婚。
这个男人把她捧在手心里,她很迫切地需要这种情感,来恢复自已的自信。
只是,玛丽的那种希望通过结婚换一个环境,安静地生活的念想,与实际有着深深的落差。她所知道的婚姻生活与之想象的也是有落差的。多年的城市生活使她并不知道乡村生活的贫穷是怎样的贫穷。事实上,在她走进那个“乡村之家”时,她就后悔了,空旷的田野,寒酸破旧简陋的家具,还有没有天花板的房子,而她,只是迪克孤独的单身生活的终结者、陪伴者。
但是,那时的玛丽,对于新生活,毕竟还是充满希望的。迪克对于她,低声下气,在这一点上,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自我优越感。她用光了她的积蓄,来装扮自己的新家,尽可能的减弱凄凉清苦的情景。但是,事情总是越做越难,当她最后无事可做的时候,一种不安与心灵的荒芜感便窜生出来。
有一句话特别能体现玛丽当时的情况“生活的真实面目绝对不是一个美女,隐藏着数不清的残酷丑恶。”
这些落差她无法与附近的农场主的妻子们沟通,她们的那种话题,引不起她的兴趣,而她对于别人的自傲,也使自已被排斥在圈子的外面。她唯一可以相处的人,就是迪克。而迪克,却将时间大把大把地花在了田地里。对于那些土人,她从小接受的种族观念,也使她无法与之平等相处。她就这样被抛弃在各个圈子的外面。
而迪克对于她,从开始的讨好逐步变化为对她的冷漠。迪克尝试养蜂、尝试开小店、尝试养猪养鸡,可是,他总是半途而废。
生活不顺心、贫苦、无所事事,在这样的境遇,使玛丽更加怀念起旧时时光的好来,她尝试出逃,回到那个曾经快乐的生活里。
她一个人携带小箱子及所有的全部的家当逃去城里,想要重新恢复从前的工作,她去见了从前租住公寓的房主,房主说不收留结婚的人,去见从前公司的老板,祈求恢复一份工作,那个老板,却只是歉意地表示,已经没有空缺了。她觉得生活很残忍的告诉她:之前的生活她已经回不去了,她被抛弃了。她只能跟着来找他的迪克先生回到那个索然无味的世界里去。有些评论说“蒙蔽的主体意识使她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1]这也是玛丽性格中最大的缺点:别人说什么都认为是对的,当有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后遇到挫折或与之相反的观点时,立刻觉得自己是错的,不能很好的把握自我,不独立。如果说玛丽的一生中有过拯救自己的事情,那么也只有这么一件了,即使没有成功。人生哪有那么多的一帆风顺,一次的不成功不代表永远都丧失了这个机会,也许多试几次玛丽的结局就会很不一样了。
她也曾努力地想要适应生活,学习土语,管理黑人奴隶,但是事情为什么没有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呢?我觉得经济的持续贫困似乎是最重要因素,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了经济的支持,丈夫苦恼,妻子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失去了生活的信心,直至最后,黑人家奴摩西反而成为了体恤太太的唯一来源,给她精心准备饭菜,陪她说话,最终变成了跨越种族的恋情。而这段跨越种族之恋随着种族歧视而死亡,作者也是想告诉读者种族主义在当时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种族主义已经深深的腐蚀了白人的灵魂,即使穷困,限于崩溃边缘的玛丽也无法改变她成为种族主义的施暴者,最终,黑人会起来反抗,拿回他们作为人的人权。
在我要读这本书之前,曾经翻看过很多书评,我最喜欢这么一段话:“如果你 30 岁仍未婚,也许你就要像玛丽一样随便嫁给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农场主,去过别人需要你过得那种生活。如果你不爱自己懦弱无能的丈夫,却不幸的爱上了一个安稳给你安全感的黑人佣人,也许你也只能像玛丽一样活在强烈的自责不敢爱和倔强的想要爱的挣扎中变得恍如梦游,无神无助。也许你也试图逃离,搭上火车回到城市,却发现已被城市拒之门外,再也回不到少女时代的生活,你别无选择,仍然要回到那个埋葬了梦想的破落农场,继续埋葬下半辈子的时光。那么,也许你也会像玛丽一样,在爱与不爱的矛盾中,清醒的意识到自己人生唯一可能的结局--毁灭。也许你也会像她一样在临死的那个早晨终于学会了欣赏生命的神奇和美丽:太阳从平原边缘升起,清风吹过树林,无数的生灵在膜拜太阳,万物自由生长充满生机希望,生命的最后一天变得这么快这么短,黑夜里原来也蕴藏着那么多的东西,闪亮的星空在闪耀,黑黑的树林在低吼着毁灭,毁灭…… ”但是我并没有觉得玛丽她清醒的意识到自己的结局是毁灭,她到最后临死前都是带着希望的,在看到摩西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自己错了,她想要道歉,想要得到他的原谅,这一瞬间玛丽性子中的不独立看起来就要有所突破了,但是一切都已经迟了,没说出口的话终究哽在了喉咙。
这本书在当时的津巴布韦是本禁书,因为它唤醒了黑人名族的反抗意识,也告诉白人,如果种族主义再这么继续下去,那么他们的结果也会和玛丽一样。莱辛给了玛丽和摩西这样一个结局,正是象征着种族歧视这种局面将要被打破,已经能看到曙光了。黑人开始反抗,白人开始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