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华与近代中国工业化的两次中断 ——为纪念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而作
杨德才 (杨德才:安徽当涂人。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授。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与经济史。)
近代中国多灾多难,绵延不绝的战火虽然都无一例外地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着冲击,但予近代中国冲击最大的战争则有两次,而且都是由日本发动的,这便是1894-1895年的甲午战争和1937-1945年的全面侵华战争。两次战争都有异曲同工之妙,先后摧毁了近代中国艰难建立起来的工业化成果,中断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严重阻碍着中国向近代化国家的转型。今年是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日子,虽然日本侵略近代中国的炮声已遥作远声,但回顾历史、不忘历史、以史为鉴,则是我们始终要牢记的。
一、甲午战争对中国早期工业化的沉重打击
发生于19世纪末的中日甲午战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战争涉及的区域也十分有限,但是,这场战争却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即使过去100多年之后,人们站立在威海的刘公岛上,仍然能够感受到那场战争的残酷、沉重和震撼!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人一直将日本视为“蕞尔小国”,不足挂齿,更未以为患。长期以来,日本的文化、制度等无不模仿、移植于中国,两国贸易也多以中国产品出口日本为主,日本社会基本上“中国化”。然而,在中国遭受到西方列强侵略后不久,日本也未能幸免于难,同样也遭受了西方列强的侵略。列强的侵略震动了日本朝野,日本人展开了深刻的反思,并以此为契机,发动了一场革古鼎新的明治维新运动,这场运动不仅促使日本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还促使日本经济的巨大发展,在较短的时间里顺利实现了工业化。实现工业化后的日本,实力大增,蠢蠢欲动,制订了周密的侵略中国的计划。这样,到了1894年,日本找到了借口,发动侵略,中日甲午战争终于爆发。甲午战争以中国的全面失败而告终。 战争除了直接带来伤残、死亡和破坏外,还给战败的中国带来了巨额的赔偿负担和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在甲午战争中惨败的中国不仅要支付直接的成本,如伤亡、破坏和赔偿,还要支付高昂的间接成本。这场战争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中国为此付出的成本却十分昂贵,其不仅阻碍了中国向近代化国家的缓慢转型,而且也暴露了日本遏制中国发展的险恶用心。这就是通过索要巨额战争赔款,切断中国进行工业化建设所需的资本供给。 甲午战争以中国被迫接受《马关条约》而宣告结束。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1、割让辽东半岛(俄、法、德三国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出面干涉,由清政府出3000万两银子“赎回”)、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银2亿两;3、开沙市、重庆、苏州和杭州为商埠;日船得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根据《马关条约》,第二年又订立《通商行船条约》,承认日本在华享有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4、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日本在中国制造的货物,与进口货物一样,免征一切杂捐,并享受在内地设栈寄存的优待。 结合战败后的赔款以及战争间的军费支出等项,可以大略地估算出这场战争中国所支付的直接成本。首先是军费支出。有人估计,在甲午战争期间,清政府支出的军费在6000万两左右。其次是战争赔款。《马关条约》迫使中国赔偿2亿两白银,“赎回”辽东半岛又支 *杨德才(1965年11月—):安徽当涂人。博士。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授。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与经济史。 付了3000万两白银,合计直接赔付日本2.3亿两白银。再次是其他的直接损失,主要有:一是赔付在甲午战争期间被日舰击沉的英船高升号价共3.3万余英镑;二是日军从中国劫获的战利品共值7312000日元,掠夺的民间物资尚不计算在内;三是日军在威海卫驻兵费350万两白银(后中国在三年内偿清赔款,实付150万两);四是中国在战争中所直接遭受的军事损失和人员损失。在上述各项成本支出中,仅军费、赔款和赎辽费三项合计,总数就达3亿两白银,如若再加上其他一些不可估量的直接的经济损失(中国在这场战败的战争中所直接遭受的损失肯定要比日本大得多),这场战争中国所支付的直接成本将是十分巨大的,估计至少也有五、六亿之多。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如用清政府的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来换算,则相当于清政府五、六年的财政总支出,六、七年的财政总收入。 据吴廷燮《清财政考略》载: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时,可靠的财政收入为8800余万两,必不可少的支出为1.01亿两,收支相抵,亏空1300余万两。伴随着巨额的财政亏空,户部银库的储银急剧下降。清政府的财政本已入不敷出,加上战争的直接损失和巨额赔款,使得清政府的财政进一步雪上加霜。 在中国政府因甲午战争的战败而支付巨额成本的同时,日本则从这场战争中获益颇丰,对照其战争的损失与获得的收益,其收益率不知要高于一般的经营投资活动多少倍。按照李鸿章的估计,日本实际所耗军费不过1亿两日元,而根据日本方面公布的大大夸大了的数字,也不过2.1亿两日元,约合中国白银1.4亿两。另据日本学者伊原泽周的研究,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海陆军军费支出总计为200476000日元,中国对日战争赔款及赎辽费折合共计365509656日元,补偿军费之外,净赚164033656日元。如果把这场战争看作是日本政府的一次投资行为的话,则该投资的收益率至少在81.8%-265.5%之间,不仅赚了个钵满盆盈,而且还为日本政府通过投资以扶持工业化建设提供了丰厚的财力保证。反之,中国则元气大伤,使得自洋务运动开始的政府主导型的中国工业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更加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除了直接的成本支付以外,更有不可估量的间接成本支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偿还赔款,中国政府被迫举借各种债务而所支付的高额利息等损失,另一是本来可以用于中国国内各方面建设的巨额资金,因偿还战争赔款而流失,致使中国的经济建设始终无法突破资金瓶颈制约所造成的损失。 首先来看清政府几笔主要借款所支付的利息等损失。当时日本为了尽快或更多地得到战争赔款,规定了甲午赔款的两个偿付方法。第一种方法,一年半之内清偿1亿两白银,余款于1902年5月之前按年均分清偿,自换约后六个月支付5000万两起,余款每年按五厘计息。第二种方法,于三年内清偿全部赔款,免除利息。清政府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决定借债偿还。为了在三年内还清赔款,1895年7月,中国政府同俄法两国签定了《四厘借款合同》,即“俄法借款”,全部借款4亿法郎,年息四厘,分36年还清,折扣为94.125%。1896年3月,中国政府同英德两国签定借款合约,即“英德借款”,借款总额1600万英镑,年息五厘,分36年还清,九四折扣。1898年3月,中国政府再次同英德签定借款合约,即“续英德借款”,全部借款1600万英镑,八三折扣,年息四厘五,分45年还清。据计算,仅上述三笔借款给中国造成的可以估计的间接损失就达40471万两。具体计算如下:(1)三项借款利息按借款时银价计算,俄法借款约8946万两,英德借款约11477万两,续英德借款约15217万两,合计共35640万两。(2)借款手续费按借款时银价以1/400计算,总计达166万两。(3)借款折扣损失总计约达4665万两。(4)汇兑、镑亏损失。外国银行在支付借款时抬高汇价,当中国政府还本付息时又压低汇价,利用汇价波动以牟利,三项偿款在支付时通过提高汇价就使中国少收银两达1584万余两。同时,由于世界性银价的暴跌,中国政府在偿还这些外债时所蒙受的“镑亏”损失更是无法估计的。 其次来看因缺乏资金致使中国经济建设无法正常进行以及被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一般而言,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之初,最为稀缺的资源就是资本,因此资本形成的快慢、资本数量的大小就成了促进或限制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按照经济学家莱宾斯坦的论述,一国的经济增长所需的资本至少也有一个“临界最小努力”,即有一个最低限度。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工业化,打破低收入与贫困之间的恶性循环,必须首先保证有足够高的投资率,以使国民收入的增长率超过人口增长率,从而使人均收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这个投资率水平即所谓的“临界最小努力”,没有这个最小努力就难以使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的困境。然而,在甲午战争中,中国政府却打了一场大败战,不仅掏空了国库和人民的腰包,而且还筑起了惊人无比的高高债台,“临界最小努力”的投资根本不可能。中国政府被债务、赔款等压得喘不过气来,几乎所有的精力都集中于此,还债、赔款犹嫌釜底抽薪尚来之不及,进行国内的工业化等经济建设又哪来资本?因此,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只能作为许多中国人一个遥遥的幻梦而存在着。由于没有资金,既不能进行“临界最小努力”的投资,更勿谈象日本那样通过国家投资来发动工业化了。由于战争赔款、由于因赔款而衍生的巨额利息等负担,不仅破坏了中国正常的经济建设,而且还因此打断并延误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使中国为此而支付的机会成本当以成千上万亿来计。 甲午战争的直接、间接成本对近代中国的发展产生了无比重大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因战败而更加拉大了与世界诸列强的距离,中国进一步沦为列强弱肉强食的对象,因而,在甲午战争后不久,又先后出现了列强在华划分“势力范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等一系列事件。而日本由于大发战争财,使得日本的每一次经济繁荣都与侵略战争紧密相关。甲午战争使日本偿到了战争的甜头,后来,为了更加巩固和更进一步打开并占领中国市场,1904年日本同俄国在中国东北开战,1931年发动侵略中国东北的“9·18事变”,1937年更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著名历史学家陈旭麓说:“甲午战争,……说得远一点,它同时又决定了此后半个世纪里中日关系的格局:把37年之后‘九·一八’的炮声看做黄海海面炮声的历史回响并不为过。”由此可见,甲午战争对中日两国日后的发展影响是多么得重大!
二、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与中国经济“起飞”的中断
20世纪30年代中叶前后,在中国经济建设取得较为显著成效的时候,又一场由日本发动的改变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命运的战争爆发了,这场战争规模之浩大、破坏之惨烈、影响之深远,是任何一次战争所无法比拟的。有学者曾对此作出这样的评价:“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五年的日本侵华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空前浩劫。不仅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惨重的牺牲与破坏,更重要的是把自一九一二年以后逐步展开的现代化与工业化运动腰斩,使中国工业化进程,至少推迟了半个世纪。” 甲午战争以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从来就没有一天停止过。1927年六七月间,日本政府召开了“东方会议”,会议的内容是回顾和确定对华政策,中心议题是所谓“满蒙政策”。会议确立了把“满蒙”同“中国本土”分离开来的方针,最后形成了一个会议文件——《对华政策纲领》。会议结束以后,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将会议讨论决定的方针政策,拟成一个题为《帝国对满蒙之积极根本政策》的秘密文件,于同年7月奏呈天皇。奏折说:“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该奏折暴露了日本吞并中国进而统治全世界的狂妄野心。此后,日本对中国战争的发动及其扩大,基本上是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政策而一步步进行的。 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悍然发动了侵略中国东北的战争,即“九·一八”事变。这场战争“实际上是一个正在经历严重经济困难的工业国家,同一个决心收复和保卫民族权利的农业大国之间的武装冲突”,战争的发动者试图通过这场战争“不允许中国成为一个有能力向日本霸权挑战的统一、强大的国家”,并“把中国置于日本的绝对控制之下。”通过“九·一八”事变及其后的侵略扩张,日本帝国主义便迅速控制、占领了中国的整个东北地区。 占领中国东北后,日本侵略者并不满足,继续得寸进尺地向中国政府挑衅,意欲吞并整个中国。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从中国的卢沟桥开始,很快将战火扩张到整个中国,在中国境内,一场侵略与反侵略、吞并与反吞并的战争由此全面展开。中国的经济被迫转入战争状态,原来发展经济的一切计划都因此而被打乱,在若干方面已呈现“起飞”迹象的中国经济也因此而中断。 根据经济学家罗斯托的论述,一个国家的经济“起飞”需具备三个相关的条件:“(1)生产性投资率提高,例如由占国民收入5%或不到5%增加到10%以上;(2)有一个或多个重要制造业部门以很高的增长速度发展;(3)有一种政治、社会和制度结构存在,或迅速出现,这种结构利用了推动现代部门扩张冲力和起飞的潜在的外部经济效应,并使增长具有不断前进的性质。”第三个条件意味着有相当大的能力调动国内资源,而当时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强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就是一个标志。对照罗斯托的“起飞”三条件可以发现,到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中国经济已呈现比较明显的“起飞”迹象: 1、战前10年间,中国现代化工业年均增长率约为7.6%,虽较1912-1920年间的成长率为低,但基础工业在这一时期有长足的进展。其中尤以电力工业最为突出。1926年电力占中国现代工业11.2%,而1936年已占22.2%,电力为先行工业,电力工业的大幅度上升,预兆工业化的蓬勃开展。 2、作为中国近现代工业支柱的棉纺织工业,在这一时期内也呈突飞猛进之势。1922年全国共有纱锭238万枚、布机1.2万台,到1936年已增至纱锭510万枚、布机5.8万台,14年间增加一倍多。与此同时,机械设备进口也迅猛增长。1926年,中国机械进口值为1970万两,到1936年已达到5390万两,增加两倍多。机械设备的大量进口,显示资本形成的幅度和进程的加速。 3、投资方面。由于政局的相对稳定,以及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国家投资和民间投资都很积极,国家的投资主要集中于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重工业。如铁路建设在战前就异常快速。这一时期,国内的投资率虽然没有占到国民收入的10%以上,但逐年增长的基本趋势则是不容置疑的。 4、调动国内资源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就是以一个“强政府”的姿态出现的,为了便利地调动国内的一切资源,南京国民政府致力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战前10年的实践证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在调动国内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如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随国际形势变化而主动进行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的升级(即主动将产业转向军工产品生产),都是很好的例证。 战前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显示中国经济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已具备罗斯托所论述的“起飞”前的各种条件,如果没有1937年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及其扩大化,中国经济“起飞”并非完全不可能。然而,历史终究无法假设,日本之发动侵华战争,其主要目的不就是要掐断中国经济“起飞”的双翼吗?!
三、中国为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所支付的昂贵战争成本估算
虽然一国政府存在“有限理性”,因而不能单纯以经济成本来推断战争的价值,且仅仅从经济利益出发而发动的战争也并不多,但是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那样:“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在这些民族那里,获取财富已成为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土,现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事实上,日本在多次战争中已获得经济上的较大利益,特别是在对中国发动的几场战争中,经济利益成为其发动战争主要的动机之一,战争已成为其攫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极端手段。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华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的14年时间里,日本对中国进行了疯狂的掠夺与破坏,给中国造成了极其惨重的损失,中国被迫为这场由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支付十分昂贵的战争成本。中国的战争成本损失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1、直接成本,主要是指日本对中国资源的掠夺、对中国劳力的榨取以及对中国城市工商业和农村农业生产的破坏。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了东北130万平方公里的富饶土地,其后又侵占华北、中原、华南大片领土,并将之作为其进一步侵华的军事基地和资源供应基地。他们疯狂地占领、掠夺各种矿产资源。以1943年一年日本对中国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1065万吨、181万吨、5007万吨。1932年至1944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即掠走煤22300万吨、生铁1100万吨、钢580万吨。从1940年至1944年,关东军从东北农民手中强征粮食3600万吨,其中1130万吨运回日本。 日本对中国资源的疯狂掠夺是以对数以千万的中国工人劳力的榨取和几百万中国劳工的生命为代价而取得的。在极为恶劣的工作条件与日人的残酷折磨下,大批劳工死于非命,仅东北地区被残害致死的劳工就有数百万人。随着战争的持续,为解决日本国内劳力不足的问题,日本又从中国十多个省市强征数万劳工到日本服劳役,仅据日外务省战后统计,被掳往日本的38935个中国劳工中,共死亡6830人、伤6975人、残废467人。 日军对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即烧光、杀光、抢光的烬灭作战。据统计,抗战八年间,仅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7个根据地共有318万人被杀害,278万人被抓走,共有1952万间房屋被烧毁,损失粮食1149亿斤、耕畜631万头、猪羊4800万只,损失农具、家俱22270万件,被服22963万件。 日军每攻占一座城市,毁灭屠杀之外,便是将所有公私财物洗劫一空。以南京为例,日军不仅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而且还造成了南京市财物的巨大损失。整个战争期间,日军共占领中国城市数百座之多,日军还对重庆、兰州、贵阳、成都、西宁等城市狂轰滥炸,破坏这些城市工商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社会局的调查,自1937年8月13日至11月中旬,上海工厂被毁者达2270多家,损失总额达8亿元。除上海外,长江三角洲地带工业设备损失,约达50%。武汉三镇损失也极惨重,工厂彻底被破坏者占12%。 由于设备被毁,上海工业生产一落千丈。1936年上海面粉产量3654万袋,到1943年下降为1300万袋,下跌65%。上海棉纱产量,1936年指数为100,到1943年下降到4.3%。华北地区,1936年面粉产量为2035万袋,1944年降为900万袋,下降66%;棉纱产量,1936年为46.9万包,1944年下降为18万包,下降62%。 此外,战争期间,交通运输设备亦遭受大规模破坏。各铁路的大小车站、工厂、铁轨等,大半毁于战火。公路被毁坏者达三、四万公里,轮船损失数十万吨。 农业方面。据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的估计,全国11.4亿亩耕地中,有6亿亩遭到破坏。全国2300万头耕牛中,共损失800万头。由于战争的破坏,造成大量土地荒芜。华北沦陷区有些地方,荒地占全村耕地面积的25%。农村手工业也同样遭受到严重损失。根据郑竹园先生的估计,全国受战争之害的农户在5200万户以上,若按每户损失110元计算,则中国农民遭受的战争损失就接近60亿元。 从以上的分析,仅计1931至1945年14年间日本掠夺中国的资源、财物、粮食、榨取的劳动和蓄意破坏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其总值就在数千亿美元以上。如若加上中国为应对战争而被迫付出的消耗,估计损失总计达6000多亿美元。 这是一笔庞大无比的数字,仅此,日本的侵华战争就让中国经济倒退了不知多少年!此外,据不完全估算,在日本侵华的八年中,中国军民伤亡总数在3500多万人。 2、间接成本。这里主要考察中国政府因应付战争而需要的军费支出,如果这笔支出的军费是用于经济建设而不是用于战争,中国所可能取得的经济成就。 战争的物质破坏虽然是最直接的、严重的经济后果,但战争所造成的间接成本支付(或可能的、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损失)则也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中国人并非是一个好战民族,而是热爱和平的,但是,一旦战火在中国人的家门口燃起的时候,中国人就只有被迫拿起武器,同仇敌忾。仅计1937-1945年间,中国政府不仅不得不将正常的、计划中的经济建设暂时中断,而且还不得不将本来应该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转而用于战争军费的开支,中国因为这场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而不得不支付昂贵的间接成本。 据统计,为了应对这场战争,中国政府财政预算中的七成被迫用于军费,而预算中剩下的一小部分,除了忙于应付国家各类人员的薪资发放外,几乎没有钱剩下来用于经济建设了。再加上当时构成中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税源关、盐、统三税,皆集中于沿海地区,而这一地区又陷入日军之手,使财政收入的主要税源濒于断绝。在此种境况下,中国政府的财政赤字如芝麻开花般节节上升,赤字支出由1937年的37%上升到1945年的83%。 财政赤字越多,政府越要通过增发钞票来进行弥补,这样循环往复的结果便是:物价无休止的上涨与纸币币值无止境的下跌,恶性通货膨胀终成难免之势。而通货膨胀的无法治理,又破坏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机理,进而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经济建设的根基、动摇了人们对政府军事胜利和治理经济能力的信心。 如果没有这场战争,中国政府完全可以将用于战争的军费开支转变为经济建设的投入,若此,中国经济“起飞”或许真的可以拭目以待。美国匹兹堡大学经济系教授托马斯·罗斯基(Thomas·G·Rawski)在他的著作《战前中国经济增长》一书中,对中国战前经济成长有一个估计,他认为中国战前GDP的正常年均增长率为1.8-2%之间,而高估一点则年均增长率应在2.3-2.5%之间。若照这一增长率推算,如无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由1933年至1953年20年间,中国大陆的GDP应增长1.63倍左右。而实际上这一时期的GDP,据刘大中、叶孔嘉估计只增加28%。这20年间,中国大陆的国民生产,由于战争的破坏及生产能力的下降,损失在4000亿元以上,折合美金1800亿元(1952年币值)。 综合1931-1945年14年间,中国因为日本发动的这场侵华战争而所支付的战争成本(含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当以数万亿元计,战争不仅直接折断中国经济跃跃欲飞的翅膀,而且还对后来的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了无穷无尽的影响。因此,“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造成无穷的灾祸,我们可以宽恕他们的滔天罪行,但不能忘记这一笔总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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