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忻展红 陈玉保
论文关键词:拉姆塞定价公式 电信产业 交叉补贴 经济论文发表
论文摘要:通过对拉姆塞定价公式假设前提的修正,将消费者、生产者与投资者的利益统一而不是割裂,使需求函数随产业景气而变动,从而推导出更明确的定价公式。这一定价公式表明电信产业的业务定价具有天然的交叉补贴特性,可以解释当今电信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消费者至上”似乎成为全民尤其是企业都拥护的口号,但每年“3·15”揭露出来的问题远非如此。本文不是要在营销领域里来讨论“消费者至上”的问题,而是要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最早的理论定价模型之一,是以社会总福利最大化为目标,有社会总福利=消费者福利+企业福利(1)为了便于说明,我们令需求函数为Q(P),有性质dQ /dP<0,其逆函数为P(Q)=Q-1(P);企业成本函数为C(Q)=F0+A(Q),F0为与产量无关的固定成本,A(Q)为可变成本。因此,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数学模型如下:
式(2)中积分项如图1中阴影部分面积,假设P0是最优定价,则P0水平线以上的阴影面积为消费者剩余,因为消费者以低于其支付意愿的价格获得产品或服务,P0水平线以下的阴影面积为企业收入。式(2)对Q求导,立即可得最优定价公式,
即最优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电信产业中,边际成本是单调降的,设Q0为(3)式的平衡点,则有企业收入 式(4)意味着采用边际成本定价,企业永远无法回收固定成本,甚至连变动成本也无法回收,企业福利是负的。这在国有福利事业公共品定价中有指导意义,但不可能应用于市场经济,特别是具有很高固定成本的电信产业。但大多数经济学家或理论家都从纯数学的角度把之称为“最优解”,而把下面的拉姆塞定价公式称为“次最优解”,只因为拉姆塞定价模型附加了企业收支平衡约束条件。这充分体现了“消费者至上”的哲学前提。 拉姆塞定价模型[1]附加了P(Q)Q-C(Q)≥0,保证了企业的最基本生存条件。通过拉格朗日乘数法,我们有无约束的目标函数, 论文发表网
式(5)中,λ为拉格朗日乘数,其最优解为资金的机会成本(影子价)。式(5)导出的最优定价公式为: 式(6)中,λ′=λ/(1+λ)称为拉姆塞系数;ε=dQ /Q /dP /P为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的绝对值。由于λ′/ε>0,式(6)的定价是高于边际成本的,而且对ε敏感。尽管拉姆塞定价公式得到广泛的承认,但对它的批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ε很难测定,从而很难实用;二是弹性低的产品要定价高,弹性高的要定价低,这与一般有形产品定价实践相反[2]。关于后一点批评我们在第三节中再加以解释。这里,我们的批评是:拉姆塞定价模型仍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消费者至上”的前提。
本文提出的修正模型,以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同一和利益的统一为前提,希望能达到社会和谐。实际上,在经济社会中,从来没有“消费者至上”,不管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有深刻的论述:“……生产是实际的出发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当作必需、当作需要,本身是生产活动的内在的要素;……个人生产了一个对象,由于它的消费而回到他的自身,但是,这个个人,是作为从事生产、并把自己再生产着的个人的。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3]151-157也就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首先要有企业,才有就业,才能有消费,而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又是生产的内在动力。正是因为这样的逻辑,企业是强势集团,才出现了通过政府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理论和措施,但绝不是“消费者至上”,也不是“企业至上”。随着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造,特别是企业上市,企业成为投资者利益的代表,企业的生存和繁荣,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竞争力的加强,牵动着广大就业者和投资者(越来越多的股民)的利益。正是因为经济生活中,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同一和他们利益的统一,我们需要把企业(或产业)的景气对需求函数的影响放入到模型中。 二、修正的拉姆塞定价公式 模型(2)和(5)都是将需求逆函数P(Q)作为消费者独立的行为描述,推导中也没有供方的供给函数参与,与经济景气度无关,这正是我们所批判的“没有摆脱消费者至上”的原因。因此,拉姆塞定价模型只是在产业正常(平均)状态下讨论问题。由于我们对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利益统一的假设,行业景气会带来就业和生产者福利增加,因此导致有效需求增加,需求函数发生变动。所以,我们用企业盈利[P(Q)Q-C(Q)]作为行业景气的代理,令θ表示行业景气引发的消费景气系数,用θ[P(Q)Q-C(Q)]表示价格需求的一次调整项,需求函数会发生如图2的变动,过了拉姆塞定价的需求平衡点,相同的价格下会有更多的需求。为了简化问题,企业收支平衡约束不作调整。这样,我们有新的目标函数: 文章发表
经过推导,我们得到如下的最优定价公式:
显然,令θ=0, (8)式就退化为拉姆塞定价公式。令MC(Q)=a, (1-λ′/ε)=b,θC(Q) /(1+λ)=c,θQ /(1+λ)=d,不难看出, a /b就是拉姆塞定价公式, c/d=AC(Q)就是产出为Q时的平均成本。由分式不等式可知,若b,d同号,则
( 9)式表明,若某电信业务弹性大,导致d,则定价要小于平均成本,但大于拉姆塞定价。(10)式表明,若某电信业务弹性小,导致a/b>c/d,则定价要高于平均成本,但小于拉姆塞定价。本模型结论的第一个意义在于揭示了定价和平均成本的关系,对产品价格需求弹性依赖程度减弱。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表明,在电信业的业务定价上具有天然的交叉补贴特性,这不但反映在电信业务定价的历史中,更反映在当今现实中。
三、揭示了什么问题
1.拉姆塞定价为什么能在电信产业中应用
拉姆塞定价模型虽然没有明确的产业前提,但正如我们所批评的没有考虑供方的供给函数参与,因此,适应范围应该是具有公共品性质的行业。那么,为什么特别在电信产业中更为推崇呢?
首先,电信产业提供的是信息传递服务,是无形的“产品”。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信息本身是可以压缩的,对于刚性业务定价高(假设边际成本相同),人们可以采取“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方式减少花销。在电报时代,以字定价,因此用户电报稿大多采用文言文以降低字数。尽管话音业务的刚性可以使其定价高于平均成本,但并不会导致打不起电话,更不要说技术进步会使话音的平均成本下降,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在原有的国家垄断的众多行业中,只有电信一家是降价的。 论文投稿
日本软银集团收购日本沃达丰后,推出了包月制资费,在行业内引起很大议论。但我们注意到日本电报电话公司(NTTDOCOMO)没并有跟进,再仔细观察软银的资费方案:白天免费,夜间正常收费,似乎完全“颠覆”了行业传统的定价模式。实际上,这种资费模式利用了不同时间段的消费特征,白天上班时间,通话时长受到工作制约,不会因为免费而随意占用工作时间,这种资费方式有利于争夺那些以通话为主要工作方式的商业客户;晚上,正常收费,可以获取这些客户“刚性需求”的增值收入,同时避免了闲人“煲电话粥”,节省带宽给上网业务使用。所以,日本软银集团的定价模式仍然是利用了两个“刚性”,工作时间的刚性避免话音泛滥,非工作时间获取“刚性需求”的增值收入。
再就是电信产业的范围经济性,不可避免地在各业务之间存在定价的交叉影响和交叉补贴,文献[1]指出拉姆塞定价方式可以用来补贴价格敏感业务。而本文模型对交叉补贴给出了更明确的数学表示,当前实证也是如此:话音对带宽的占用远小于互联网业务,但收入占到80%以上,即所谓的“比特悖论”,话音业务补贴互联网业务是不争的事实。这种交叉补贴之所以目前尚能维持,就是因为话音业务的价格需求弹性远比互联网业务刚性,价格仍能保持在平均价格之上。这种现象也发生在我国的铁路运输业,货运补贴客运,因为货运要比客运有更大的价格需求刚性。但与通信不同的是,人员的流动本身是不能物理压缩的,尽管客运价格在成本之下,但大量的农民工仍只能选择减少回家的次数。
2.电信产业要成为“农业”吗
由于话音业务目前仍是电信业最大的收入和利润来源,竞争仍不断地加剧,特别是替代竞争更为突出。IP电话和宽带电话替代固定电路交换的话音业务,移动电话替代固定电话,将使固定电话资费不可避免地降低,最终降到平均成本甚至以下。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范围内固网运营商都在转型。但非常不幸的是大多数转型业务都具有高弹性(从而缺少盈利模式),如果转型不能找到新的刚性业务并具有足够的业务量来支持话音业务收入的下降,则转型必然失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不转型等死,转型找死”,这也是业内“悲观”派学者提出电信产业将沦为需要国家补贴的“农业”的原因[4-7]。
电信业作为技术进步最快、可以引入竞争的准公共品行业,由于引入竞争得到迅速发展,并在发展中期获得大量的利润。现在电信业进入成熟期,发展普遍出现问题,我国电信运营商各自寻找出路,向产业上下游挺进,向其它产业横向挺进,但至今都没有明显的效果,同时也遭到业内外一些学者的批判——转型不应该成为网络资源的垄断外延。这一批判代表的是“通道”论,即电信运营商就应该像提供国有高速公路一样地提供网络基础设施,至于跑什么车运什么货都是别人的事。而运营商都担心沦为通道就失去了产业链的控制权,从而成为产业链中最瘦的一块,最终还是要沦为“农业”。
一个快速兴起的产业不到20年就要沦为“农业”,那么到底谁错了?电信产业到底要往哪里走?本文的定价模型的结论表明企业没有错,关键是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选择。
“通道”论建议把通信企业重新收归为国有事业单位,只提供优良的适应未来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或者以垄断价格销售或进行国家补贴。笔者认为这是“倒退”,只能导致低效率和“权力”寻租。市场的问题只能用市场的规律去解决(包括政府干预),改革中的问题也只能用完善改革来解决。
3.解决问题的思路 职称论文发表
(1)话音业务需要行业“最低”保护价格
如果不想电信业沦为“农业”,就需要事先像农业一样采取保护价格,不要等已经沦为“农业”再说。这样就可以放开宽带业务的竞争,全民上网不可避免地将成为普遍服务。消费者不能在所有业务上都成为福利最大者!
IP电话和宽带电话的价格能否作
为保护价格的参考?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当前IP电话和宽带电话大多数都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如Skype的电话接入线和PSTN网络都是固定运营商的,但为Skype服务后固定运营商往往连网间结算(包括国际接入结算)费都没有得到。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话音需求的弹性并不随技术而改变。技术改变的是成本和方便程度。全IP电话的成本测算和话音最低保护价都是很大的课题和难题。因此这里讲需要,而不是讲马上制定!
(2)电信竞争格局需要调整
目前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格局掩盖了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困境。由于中国移动的巨大规模效应,使得它像一架隆隆的战车可以碾碎其他运营商的所有利润。中国移动不降价,则行业利润得到保护,但消费者极度不满;中国移动降价,则联通可能首先无法生存,这将意味着大量的裁员。
众所周知,每次电信竞争格局的调整的成本是巨大的。因此在调整之前,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赋予中国移动更多的普遍服务义务。尽早使电信运营商都成为全业务经营商也是调整的任务。由于经营范围的扩大,天然的交叉补贴特性才能发挥作用,业务创新才能实施。
(3)让国内消费者成为电信业的投资者
目前只有联通在国内上市(同时也在境外上市),其他都在境外上市,导致我们修改的模型的前提不能完全实现,从而出现国内消费者与国外投资者利益的严重冲突。避免电信产业沦为农业的最好的市场手段,就是尽快在境内上市,并减持国有股,使国内消费者与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统一。 毕业论文发表
参考文献:
[1] (希)科斯塔斯·库康贝茨.通信网络定价——经济、技术与模型.张静,译.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07.
[2]吴洪.通信经济学.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03.
[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7.
[4]侯自强.互联网冲击和电信转型.电信软科学研究,2005(11/12):4.
[5]舒华英.几个问题的思考—机遇、挑战及理论.电信软科学研究, 2006(6): 20.
[6]杨培芳.用新经济视角看电信经营理念.电信软科学研究, 2006(1 /2): 24.
[7]邬贺铨.三网融合的技术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电信软科学研究, 2006(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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