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 摘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和推动者是民众。因此,如何尊重民众在改革中的首创精神,并使民众共享改革成果,就成为中国改革中的两大问题。让民众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必须坚持按贡献分配财富的原则和坚持共同实现富有的原则。对此,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累进所得税制度及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都能随改革成果的增加而增加;要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资,使民众均等地享受公共产品;要大力发展混合经济体制,使民众能拥有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业的股票,通过分享这些企业盈利而分享改革成果;要让民众合理分享改革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升值部分。 关键词:民众;首创精神;改革成果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和推动者是民众。因此,如何尊重民众在改革中的首创精神,并使民众共享改革成果,就成为中国改革中的两大问题。正是尊重了民众的首创精神,并使民众尽量共享改革成果,才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这两点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两条重要经验。当然,在这两个方面我们还有做得不好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加以改善。 一、应尊重民众在改革中的创新精神 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力量是民众,因而尊重民众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活动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试想,若没有安徽省小岗村农民冒着被关进监牢的危险而搞土地承包责任制,哪有农村改革的推进?若没有个体私营创业者的创新冲动,哪有非公有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因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我们尊重了民众的这种创新意愿和创新活动,并将这种创新意愿和创新活动政策化和法律化。在未来的改革中,还必须把尊重民众的创新选择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并使民众的这种选择顺利地政策化和法治化。 广大民众有着内在的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政治意愿、自由、平等、权利、幸福的内在冲动,这既是人性赋予每个人的天然属性,也是人权赋予每个人的应有权利。当一种经济体制能有利于人追求时,人们就必然拥护和维系这种经济体制。反之,则相反。我国传统经济体制正因为有损于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政治意愿、自由、平等等权利,所以人们要冲破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立新的经济体制。不过,因为传统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一定的意识形态上,而且传统经济体制往往表现为法律制度,因而民众要求改革传统经济体制的思想和行为就往往首先与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发生冲突。因此,在这种条件下,民众的改革要求和行为就往往受到批判和指责。 有人曾说,中国改革为什么不按照首先全面修正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然后再按照新的意识形态和新的法律体系而全面展开改革的方式来进行,这样不就可以减少改革成本吗?这种改革方式在当时的中国是不可能实行的。第一,我国当时经过三十年时间而形成的传统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已根深蒂固,尤其是其形成过程往往伴随着多次政治运动,任何反对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的人都会被作为“右派分子”或“反革命分子”而遭到打击,因而人们的思想长期被严重禁锢,从而使传统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有深厚的社会基础,这就决定我们当时不可能通过全面修改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的方式而推动改革,只能采取先不触及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并允许人们在一定范围内超越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的方式推进改革,让民众首先在实践中探索,然后将民众探索到的正确结果政策化和法律化。第二: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改革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不十分明确,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让民众先进行创新,当创新成果被实践证明是正确时,再根据实践情况将创新成果政策化和法律化,并进而形成新的意识形态。当然,这种改革方式往往会使有些改革举措触及意识形态和法律的底线。在这种条件下,就不应依据原有的意识形态对改革说三道四,而应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来对待,不要动不动就给改革者扣上反社会主义和搞资本主义的大帽子。正是在民众的创新行为的推动下,传统经济体制才得以不断被改变,新的体制才得以逐渐形成,这些新体制往往首先被政策化,然后再被法律化,成为以法律为基础的新体制。当然,民众的最初创新行为可能是民众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为目的的,并没考虑到它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变革,但它最后却演化为体制、法律的巨大变革,因而民众实际上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自觉或不自觉的最原始推动者。 对于民众的改革行为,政府和理论界往往形成不同的认识,并采取不同的行为。我们的改革并不是首先改革法律体系和意识形态体系,而是允许民众根据实践而采取与原有法律体系和意识形态体系不符合甚至对立的改革行为,所以有人可能以原有的法律体系和意识形态而评判民众的改革行为,而有人则可能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以并未形成新的意识形态和法律标准而评判民众的改革行为,这样就会形成对民众改革行为的截然不同态度,有人支持民众的改革,也有人反对民众的改革。地方政府的负责人对改革的不同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在改革中的差异,那些支持民众改革的地方政府,可使本地经济在改革中得以发展,而那些不支持民众改革甚至反对民众改革的地方政府,则会使本地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损害。地方政府对民众改革的不同态度和行为是地区经济出现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如何让民众共享改革成果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伟大成就是激活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效率,推动了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有了财富就必然要考虑如何分配财富的问题,这是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分享改革中形成的巨大物质财富,即如何分享改革成果就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首先,分享改革成果必须坚持按贡献分配财富的原则。第一,按贡献分配收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将收入与贡献紧密结合在一起是新的经济体制的核心特征。第二,按贡献分配收入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是社会经济生活充满活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效率的重要保障。第三,按贡献分配收入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征。社会公平首先取决于收入是否与贡献挂钩,按贡献分配收入本身就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人们的公平感首先来自于自己的贡献能否获得相应收入。其次,分享改革成果必须坚持共同实现富有的原则。如果社会成员不能共同富有,社会就必然存在不安全感和不和谐倾向。在这种条件下,富有的人实际上也难以获得较高的幸福指数,因为一个人的幸福指数不仅来自于自身拥有的财富,而且还取决于社会对自己的评价和应有的社会氛围。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人们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在分享改革成果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共同富裕原则。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不是要均等的,而是指在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收入都能相应增长。但不同人的增长幅度是不同的,人们之间收入仍有一定差距,这种收入差别是由各自贡献的差异而引起。可见,在分享改革成果过程中,虽然要强调共同富裕,但分享改革成果并不是均等,而是使人们按自己的贡献分享改革成果,贡献的差异决定分享的差异。我们应做的工作是在存在收入差异的基础上,使人们享受改革成果的数额随改革成果的增加而有所增加,实现相对的共同富裕。在存在收入分配差异的基础上为使民众能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应采取以下举措: (一)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累进的所得税制度及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都能随改革成果的增加而增加。虽然不同社会成员因为贡献的差异而使收入提高的幅度不同,但收入提高幅度的差异必须逐步缩小。因此,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累进所得税制度及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都能随改革成果的增加而增加。当然,要防止“懒惰”风气的形成,不能让不干活的人分享改革成果。通过对北欧国家考察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虽然很好,但也设计了专门治“懒汉”的措施。如,靠社会低保而生活的人,不能买汽车,并且每个星期要到社区管理机构登记。这是为防止这些人靠低保外出旅游,不让“懒汉”们体面地活着,促进每个人通过自我努力而体面地生活。因此,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虽然要让每个人享受改革成果,但也要把提高效率放在重要位置上,不能让“懒惰之风”盛行。 (二)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资,使民众均等地享受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政府要将改革中形成的物质财富的相应部分,即改革成果的相应部分用于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投资,为广大民众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使每个人都能平等地分享这些公共产品。从我国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经验和教训看,我们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没有将应有数量的改革成果用于公共产品投资,或者说用于公共产品投资的额度很小,造成公共产品的严重短缺。如,有的社会成员的孩子上不起学,有的社会成员看不起病。因此,必须将应有的改革成果用于公共产品投资,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均等地享有公共产品,并且随着改革成果的增加,用于公共产品投资的数额也要相应增加,使人们都能随着改革的深化而分享更多的改革成果。对此,下一步有许多工作要做,如,要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改革,将公共产品的享受同户籍制度脱钩,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均等地享受公共产品,从而使改革从深层次上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还要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力问题,要让这些地区的民众也能公平地享受到公共产品。 (三)大力发展混合经济体制,使民众能拥有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业的股票,通过分享这些企业盈利而分享改革成果。企业要坚持股份制的改革方向,要重视发展混合经济体制。大力发展混合经济体制能为广大民众享受优秀企业的经营成果提供可能,使民众能有效地享受改革成果。我们现在强调提高民众的财产性收入,就包含让民众享受企业经营成果的内容。通过享受企业经营成果而享受改革成果是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良好途径。因为在这种途径中,企业和民众都会因此获得好处,能实现双赢。如,现在有些以农产品深加工和销售为主的企业,将农民及其土地组织到自己的企业中,农民可以以土地入股,这对农民通过股权收入而享有改革成果非常有推动作用。 (四)要让民众合理分享改革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升值部分。改革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升值部分,如,农村土地转向城市用地而引发的土地升值,不能仅由政府和开发商享受,而应由所有利益相关者分享,尤其不能将农民排除在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生产要素得到较大的升值,这种改革成果应由民众分享。除土地升值外,还有自然资源升值的问题。如,能源和原材料升值的问题,对这些生产要素升值部分的分配也要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考虑自然资源所在地民众的利益问题。否则,就会形成尖锐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