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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作者:汤艳玲 日期:2019-02-28 08:57 来源:未知
随着我国向经济强国转变历史新阶段的到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化,特别是对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重大使命,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类型之一的高等职业教育,其职教属性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要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具有特殊性,即在高职院校师资构成中,需要一大批“双师型”教师。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已完成了发展数量、扩张规模的初级阶段,进入向以提升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的深化发展阶段。高等职业院校如何突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探索工学结合办学道路及提升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面临着巨大挑战,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方面,一直找不到切实可行,能够良性持续发展的路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深化发展。
1、高职院校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产业工人的综合水平也有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产业工人快速的适应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更要求产业工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所以当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是不仅要传授理论专业知识,更要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长久以来,职业教育的教育理念只注重理论知识的教育,而不注重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在这样的教育理念下,教学中造成学生不熟悉操作过程,也不具备实践动手操作经验,更没有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最后导致学生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都比较茫然。在这种状况下,越来越多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理念。双师型教师的理念的提出不仅使学生能够充分地了解所学知识,对学习充满兴趣,还能够使学生更早地了解今后就业方式和发展理念。“双师型”教师是即拥有“教师资格证”,又拥有“职业技能资格证”;既拥有理论基础,又富有实践经验。对“双师型”教师通俗的可以理解为具备教师和工程师的双重身份。但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出现了一系列函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高等职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已成为制约其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所以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素质”的培养,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2、高等职业类院校中“双师型”教师师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从事高职教育专业的教师学历偏低
国家教育部已经对高职类院校的师资建设提出了明确性的指导意见,其中,很多院校的专业课授课教师还是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具备“双师型”教师数量的人少之又少,远没有达到国家教育部提出的高职院校“双师型”人才占 50% 以上的等级要求。
2.2 教师的来源渠道过于单一,兼职教师的人员数量过少在高等职业类院校授课的教师,大部分都是一些高校毕业不久的人员,没有丰富的实战教学经验,且大多数教师在所授课的专业上也缺乏一线的工作经历。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社会上做兼职教师的人员数量很多,院校会聘请企业中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来作兼职教师,以给予学生们更多的实训指导,而我国兼职教师的数量就很少。
2.3 教师的整体素质偏低
目前,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大多是毕业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这一部分人员得到专业实践的锻炼机会很少,导致自身的实践经验与能力不足,应用到教学时,往往只有理论方面的知识,缺乏实际操作的知识,不能将理论与实际完美的相结合,使高等职业教育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上。
2.4 双师型教师的培训与管理问题
从上述的现状分析以及问卷开放题总结可以得出在双师型教师的培训方面存在如下问题:首先,教师对于入职后是否继续培训的情况多数处于不清楚状态,而且近三年到企业参加培训的次数并不多,说明后续的进一步培养有待提升;其次,接受了培训的教师多数认为没有用处,这就反映培训的方式可能不太适合教师的发展;再者,从培训困境来源来看教学任务重。总的来说,在培训方面,学校经费不足,教学任务繁重,到企业实践机会不多,而且培训不能长期系统,培训成效不大。从双师型教师的管理机制来看,首先在遴选标准上过于看重外在条件,忽视了对内在能力的考察,其次是学校关于教师的奖励制度有待明确和提高,导致教师对于相关奖励机制了解不够,并且奖励措施不足以引起教师重视,这样会导致教师自身动力不足,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提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3.1 建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管理、评审和聘任的规章制度
研究表明,“双师型”教师的来源渠道广、专业要求复杂,培养和管理难度明显大于其他教师。目前部分高职院校存在对“双师型”教师实践及应用能力培养和管理上的盲点,不能有效的进行“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不能准确衡量他们对教学、实践和科研成果应用的贡献,当然就无法对“双师型”
教师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如某些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仅仅在企业日常的工作中实践,没有深入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学习技能知识点,有时积累的知识点不全面,很难将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串起来。实践结束后也没有考核标准,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导致一些教师没有认真负责的下企业锻炼,只是走走过场,因此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管理、评审和聘任的规章制度是每个高职院校亟需解决的事情。高校、企业、行业三方共同制定这些规章制度,主要由高校有计划地输送教师到企业实践培养。在教师培养过程中,由企业进行管理,培养结束后由企业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认定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能力,评审通过学校才能聘任教师为“双师型”教师,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教师下企业实践培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3.2 制定实际可行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根据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特点,必须安排校内专任教师到企业生产第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实践结束后必须以项目的形式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改革,课程内容必须是以企业工作过程的碎片化知识点组成,知识点要全面、具体。其课程改革认定专家组主要由企业相关技术工程师和学校专任教师组成。如果认定没有通过,将影响该教师的绩效和职称晋升,或者继续在企业实践完成相应课程的改革。
从数据分析可知教师接受培训后受益由多到少排序前三位分别是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培训,参加社会相关培训,参加本专业研究的有关活动,借此学校可以完善其培训体制,有针对性的组织相关实践活动,切实满足教师的需求,使得培训的效果最优化。不同院校的教师队伍,拥有不同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等结构,因此,教师队伍的成员各有千秋,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教师岗位胜任力模型,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考核和评价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水平,针对考核结果分层次、分类别来制定教师的培训方案,这样能够有针对性的促进教师发展;对于培训结果的考量,要根据教师培训的内容、方式等制定评价方案,最大限度的促进培训效果的最优化。
3.3 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自我意识
针对“双师型”教师自我意识模糊不清问题,高职院校应结合本学校“双师型”教师的队伍结构特点以及教育部关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确立学院独有的“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使得教师真正明确成为一名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应该具备的要求与标准。教师自身欠缺能力多数集中在实践教学能力,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及社会服务能力,行业联系及职业指导能力三方面,表明教师实践经验不足,行业素质欠缺。校企合作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保障,而且校企合作作为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方式,是一个开放式的培养方式,它能解决高职院校本身的局限性,比如资源条件有限、设备条件有限、经费有限等问题;还能给教师提供真实的实训基地以及最新的职业信息,帮助教师积累实践经验改善实践教学能力欠缺的情况,提高行业素质,为学生提供最实际的就业指导。教师可以向企事业有经验者学习请教,把自身的理论。
3.4 建立强有力的制度激励和引导体系
首先,高职院校在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中,要加大代表教师实践能力指标因素的比重。对于教师在实践技能类比赛中获得的奖项,或者其自主研发的模型式的成果,应给予奖励。其次,在优秀评选、先进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设置限制性资格指标,若规定的实践性指标无法完成,则取消教师参评、参选资格,以鼓励教师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再次,在薪酬福利体系设置过程中,增加教师相关专业实践能力因素的体现。明确“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和操作程序,对经过严格考核评审被确认为“双师型”教师的教师,颁发聘书,同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待遇提升,以此激励教师主动以“双师型”标准要求自己。
高职教育能否培养出高技能型人才,其核心在于提高教学质量,而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其中的关键因素。高职院校唯有进一步搭建高职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桥梁,集多方力量支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有可能缓解社会对高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紧迫性,满足社会需要,促进社会发展。
结论:
为了构建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需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双师型”教师的建设,不仅能够使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在经济、技术、科研方面与国际国内先进生产力相结合,更能够从根本上保障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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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汤艳玲,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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